首页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