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 第九条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2004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 第九条 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当遵循会计稳健性原则,按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和方法,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