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依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行奖惩与任免。

对于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为A级和B级的企业负责人,除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外,给予相应的中长期激励。

对于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为C级的企业负责人,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

对于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为D级和E级的企业负责人,除根据考核分数扣减延期绩效年薪外,将根据具体情况,可不再对其任命、续聘或对其进行工作调整。

具体扣减绩效年薪的公式为:

扣减延期绩效年薪=任期内积累的延期绩效年薪×(C级起点分数-实得分数)/C级起点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