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企业在考核期内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主要负责人变动等情况,国资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第七章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