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三章 分类考核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分类考核 第十七条 对结构调整任务重的企业,重点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业转型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相关任务阶段性成果的考核。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