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6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企业在考核期内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主要负责人变动等情况,国资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