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建立健全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研究决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