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自觉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边督边改、督察问责和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