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指导中央企业案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追责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对案件处理、备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重大案件的指导协调和督办。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