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重大案件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重大案件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中央企业之间发生重大案件,鼓励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报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协调。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