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突发事件统计分析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企业的统计指标体系。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