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充分发挥保险在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对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的工伤保险制度。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