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业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