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主营业务特点,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基础科学、相关行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培养应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研发和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具,支撑国家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主动参与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建设,加强新质应急能力在突发事件中的应用。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