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0〕72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2〕146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