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