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企业内部分配管理 第三十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企业内部分配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企业所有工资性支出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全部纳入工资总额核算,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