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牢固树立“零事故、零伤亡”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关口前移,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与改革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