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条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