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二章 资本性预算执行 第五条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资本性预算执行 第五条 中央企业对资本预算注入的资本性预算资金,应当纳入企业预算管理范围进行统一管控,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其中,资本预算批复明确为具体投资、建设项目的支持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所支持项目。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