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未按规定、协议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或违规签订协议造成国有资本权益长期不落实的,视情况采取约谈整改、通报批评或收回预算资金等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