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中央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中央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