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发展规划评估和调整 第三十四条 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发展规划评估和调整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国资委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发展方向出现明显偏差、执行进度严重滞后、发展质量低下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提示、约谈或通报,对偏离发展规划方向盲目投资等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考核扣分处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