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三十六条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三十六条 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