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为项目资金设立专户,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