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彩票公益金使用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并不得用于以下开支: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各种奖金、津贴和社会福利、救济补助;

修建楼堂馆所;

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弥补企业亏损;

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