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 第六条 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地级市建设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配置设备。 第七条 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建设标准为平均每个基地3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为2400万元,设备配置为600万元。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