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是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 第六条 项目资金标准为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