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2018年) 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2018年) 二、 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等监管要求,加强对票据承兑、贴现的授信管理,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同业结算账户管理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控制。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着力培育合规经营文化,提高管理层和员工合规意识,树立审慎经营理念。 引用法条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2014)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