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006年) 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006年) 一、 一、 理财产品(计划)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商业银行在为理财产品(计划)(尤其是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计划))命名时,应避免使用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