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 十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 十四、 十四、 第十七条修改为:“商业银行出租、出借金融许可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