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2010年) 一、

一、 第二条修改为:“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