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二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年) 第二节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二节 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第四十九条 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包括变更名称、机构升格等。 第五十条 银监局所在城市的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所在地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第五十一条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升格为分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五十二条 支行以下机构升格为支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五十三条 本节变更事项,由下级监管机关受理、报上级监管机关决定的,自上级监管机关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由同一监管机关受理、审查并决定的…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