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可查阅文件和资料、查看经营管理场所、采集数据信息、测试有关系统设备设施、访谈或询问相关人员,并可根据需要,收集原件、原物,进行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等。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经检查组组长同意可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