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 第六十三条 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8年) 第六十三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第一节 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 第六十三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外国银行分行申请变更营运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外商独资银行及其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及其股东以及外国银行的董事会已决议通过变更事项; 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同意其申请。 第一节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