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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2007年) 三、

三、 银行卡发卡业务应高度重视合规性管理。各发卡银行应本着审慎经营原则,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申请资料及基本要求,并按规定进行认真审核。银行卡发卡业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申请表必须由主卡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在申请人不知情或违背申请人意愿的情况下盲目发卡。对通过互联网申请的客户,发卡银行应要求客户下载填写申请表并亲笔签名后,将申请表和相关申请资料递交或邮寄到发卡银行,通过适当方式核实客户真实身份后方可发卡。对于代领卡、邮寄卡等非本人领卡的银行卡发放方式,发卡银行应通过适当方式核实持卡人身份,不得激活未经签名确认、未经开卡程序确认等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