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设立农村商业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监会有关规定的章程;

在单家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基础上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在两家及两家以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设立;

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