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七章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4年)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七章 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一百一十四条 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直辖市农村商业银行副董(理)事长及副行长(主任)任职资格需要个案审核的,其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其他拟任人需要个案审核的,其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