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四、 整治同业业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 (十四)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十四) 四、 整治同业业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 (十四) 做实穿透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交叉金融业务监测台账,准确掌握业务规模、业务品种、基础资产性质、风险状况、资本和拨备等相关信息。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不得进行多层嵌套,要根据基础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