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指导意见(2007年) 二、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生猪生产的信贷支持 (六)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指导意见(2007年) (六) 二、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生猪生产的信贷支持 (六) 搞好统计监测,跟踪督促做好贷款投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生猪贷款发放情况做好调查统计和监测分析,按季向银监会上报生猪生产贷款发放情况。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由总行统一填报;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监局组织统一汇总上报(报表附后)。各银监局要加强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窗口指导,督促引导其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发展的金融支持工作。 (五)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