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第十四条 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服务业企业融资需求和现金流特点,设定合理的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可采取分期定额、利随本清、附加宽限期(期内只付息不还本)等还款方式。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