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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运营风险管理的通知(2016年) 十六、

十六、 提升综合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境外业务,应当发挥专业优势,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必要的金融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完善项目管理、资金规划和风险控制,降低违约风险;加强与保险业的合作,在充分考虑客户和项目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功能,积极引入境内外商业保险,提升“走出去”综合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