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通知(2009年) 二十二、
二十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对已交易的衍生产品进行重组交易适用本通知。本通知所称机构客户是指除个人客户和金融机构以外的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于2009年10月31日之前将落实及完善情况一式两份书面报告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的管理行及单一分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于2009年10月31日之前将落实及完善情况一式两份书面报告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的管理行及单一分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