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2016年) 4. 合作机构有义务配合开展对代销业务管理系统的接入、投产变更测试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五、 销售管理 (二十五)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2016年) (二十五) 4. 合作机构有义务配合开展对代销业务管理系统的接入、投产变更测试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五、 销售管理 (二十五) 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并只能向客户销售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代销产品。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和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