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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2007年) 四、

四、 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向监管部门提交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时,应同时使用银监会机构、高管系统客户端程序填写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内容并报监管部门。各银监局对受理、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也应同时通过银监会机构、高管准入系统进行处理,确保系统内信息的及时更新。对之前未及时或未按要求填报、处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银监局应于2008年2月底前在银监会机构、高管准入系统中进行补录和更新。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及《目录》册子转发至辖区内各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法规部联系人:王飞 电话:66279647

非银部联系人:任斐 电话:66279142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