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四节 开办信用卡业务 第七十三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七十三条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四节 开办信用卡业务 第七十三条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城市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所在地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