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资商业银行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