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九十三条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7年) 第九十三条 第六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九十三条 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分行、分行级专营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由法人机构向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由其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直接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 第九十二条 目录 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