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2016年) 十、 中国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2016年) 十、 十、 妥善处置涉及钢铁煤炭企业的不良资产。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批量处置不良资产和综合性金融服务功能的积极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涉及钢铁煤炭企业不良资产的转让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创新合作处置模式,发挥好双方优势,通过合作处置,提升价值,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与钢铁煤炭企业的共赢,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