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0年)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
具有完善、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和信息安全体系,具有标准化的数据管理体系,具备保障业务连续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案件,或者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认可;
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
具有完善、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和信息安全体系,具有标准化的数据管理体系,具备保障业务连续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案件,或者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认可;
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